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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绩效工资细则仍在赶制中

       2015-01-22 600
    导读

    绩效工资细则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到2010年1月1日将对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。这项关乎3

     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绩效工资细则

       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到2010年1月1日将对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。这项关乎3000万事业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,在网络上引起了全民大讨论。然而,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对此具体细则未出,绩效工资到底是什么,如同雾里看花。有悲观者认为:如果绩效工资改革不透明、制定的考核标准不客观,就不能完全让个人信服,反而增加单位领导滥用权力的机会。

      人保部:

      实施细则紧张制定中

      记者近日电话问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事业工资处。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目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,目前不便透露具体细节。那么,相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是否已经启动?

      “我们现在还没开始准备,因为没看到细则,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弄。”记者在采访北京的一些大学、医院和相关研究院的人力资源部时,得到近乎一致回答。

      “国务院的决定历来比较原则、笼统,在细则没有出台之前,一般事业单位都不会轻易行动的。”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、政府绩效评估中心主任周志忍表示。

      然而,2010年1月1日近在眼前,3个多月的时间来得及吗?“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涉及人员多,单位数量多,非常复杂,是一个系统工程,所以实施起来会有一个过程。但是,无论什么时候在这些单位实施绩效工资,它们的起点时间都是一致的:义务教育学校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,公共卫生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是从今年10月1日开始,其他单位是从明年1月1日开始,这就是起算的时间。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9月9日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。

      要防止出现新的不公平

      虽然实施细则没有出台,周志忍根据多年研究绩效评估的经验,建议事业单位在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标准时,要解决三个问题,以防止出现新的不公平:第一,绩效标准的目标设定。“目标设定需要单位自己做,但是目前很多单位还没有这一项,即便一些单位有,所设的目标也仅仅是一些客观条件,不具备科学性。”

      第二,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的准则。“这里面涉及评估主体、组织结构、程序、标准等,很是复杂,也是技术问题;但是即便复杂,有一条很明确:如果目标不到位,评估就不公正。但是目标到位了,评估如果不科学也不行,否则会把业绩比较差的评成先进,还给他高工资。评估准则应该是一些客观数字指标,这样不管谁是评估主体,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指标数不要有假。但是如果评估标准设定主观,就要考虑考评委员会主体结构问题。”

      第三,个人在团队完成的目标中如何体现。“目前有的单位一项工作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完成,这就需要一套针对个人的评价体系。”

      “上面三个问题,每个问题都很重大。目前中国的单位在目标设定方面还没有科学标准,所以,要推行绩效工资改革,前提性的基础工作需要做到位。”周志忍说。

      

      专家声音

      公益性单位是改革大头

     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宝成分析,目前我国把事业单位大致划分为三类:第一是参考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,比如国家行政学院、中央党校等。这些单位行使法律赋予的公共权力,为社会提供服务。第二是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。主要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,如中小学、大学、医疗卫生单位,也包括一些行政事业单位、图书馆和一些科研单位等。第三是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,比如出版社、设计院等。“第二类是目前改革的大头。第一类事业单位不牵涉到绩效工资改革的问题;第三类关于出版社等文化单位,现在很多已经转企改制了,跟这次绩效工资改革的关系不大,即便这些单位也实行绩效工资改革,也是自己挣钱自己分配。”马宝成表示,因为这次提出的绩效工资的覆盖单位首先是提供公益服务的,这类单位也是此次绩效工资改革的难点和重点。其次还会包括一些专业性的事业单位,例如科研院所等。据《中国经济周刊》报道


     
    (文/小编)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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