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博士捐精死亡
华中科技大学34岁博士郑刚因捐精死亡已过去一年多,案件今年6月份一审后,经过两个多月休庭,近日,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决定,郑刚的父亲郑金龙状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郑刚“生命权、健康权和身份权纠纷”一案将于9月11日进行不公开审理。
今年6月19日,郑金龙状告华中科技大学,向该校索赔各种费用共计400多万元,案件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。经过两个多月的休庭,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定于9月11日对郑金龙状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郑刚“生命权、健康权和身份权纠纷”一案重新开庭。湖北省人类精子库隶属华中科技大学,其没有法人资格,所以在法律上应该起诉华中科技大学。
律师表示,学校对郑刚的猝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,要看郑刚的死因,因为捐精是不足以导致死亡的。还要看在捐精过程中,精子库是否有过失。由于郑刚的尸体已经火化,所以现在还不好做判断。因此,郑金龙“讨说法”难度很大。